【音舞讲堂】第286期:
朴永光: 解读场景中的民族舞蹈作品创作者
2024年5月21日晚上,我院在文逸楼405会议室举办了第286期“音舞讲堂”,本期活动邀请到中央民族大学朴永光教授以“解读场景中的民族舞蹈作品创作者”为题,向我们分析了优秀民族舞蹈创作者的创作思路与编创研究。佟树声副院长、研究生部副主任彭有庆老师、杜佳璇副教授及舞蹈专业方向的所有研究生们在现场参与了此次讲座活动。
本次讲座围绕我国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的创作,分别从“场景”概念、身份理论、身体理论、符号理论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场景”概念
“场景”概念的提出,旨在将舞蹈现象置于“场景”中解读,也将舞蹈人的身份放在“场景”中确认。朴教授在此次分享中指出“场景”由“场”与“景”二字组合而成,“场景”一方面指事舞之景,另一方面指舞中之景。因此是一定的人,做着一定的事,便会形成一定的场景。若再增添上时间的概念,是为历史场景。若再添加一个具体事的概念,如艺术创作,即为艺术创作的历史场景。并以“贾作光(人)与1947年(时间),在内蒙古歌舞团(空间),创作了《鄂尔多斯》(做事)”举例进一步解释了“场景”是由人、时间、空间、事等要素构成的实景。
二、身份理论
“身份”原指人的身份,但朴教授指出不仅人有身份,舞也有身份。以此切入谈到了“人和舞”更加深入的认识。对于实在的场景,从适时的场、人、事关系上来看,事是确定场性和限定场界以及确定人身份的关键项,由此形成事与场、事与人的关系。
三、身体理论
“身体”概念因人、因学科、因视角所指不同。身体理论,即研究不同身体的理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均有研究。此次朴教授从文化学视野研究舞人的身体,主要讨论了民族舞蹈作品创作者的身体特征、身体体现以及当下身体的失位等。并指出身体主要分为肉体、人体与身体,三者主要从物质维度、生物维度和文化维度进行分类。随后列举了弗洛伊德所说的有关身体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关系的例子,以及福柯所说的有关身体是权力话语规训下的身体的例子等。
四、符号理论
朴教授引用了赵毅衡、卡西尔、索绪尔等人的话术,指出艺术中的符号现象。从艺术符号切入的理论,也即艺术符号理论。朴教授将“场景”与符号学理论结合,分析了不同类型的舞蹈作品并以剧目中的“串翻身”举例。
最后在此次分享的末尾,朴教授针对舞蹈创作所做的事总结出两个方面和一个目的,分别是表现什么(题材、主题)、如何表现(语言、修辞)和为何表现(功能、目的)。针对舞蹈作品的好与坏,朴教授也提供了六点价值判断尺度,分别是主题深刻性、形象鲜明性、注重艺术性、创新性、个性与民族性。
朴教授的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泛,不仅对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剖析,还从创作者身份认同的独特视角出发,启迪我们进行学习与探索。讲座中,朴教授深刻论述了如何提升作品的艺术价值与文化底蕴,更为我们今后的舞蹈创作提供了新思路。
图文编辑:唐令欣 程柯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