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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博士后招聘简章
音乐舞蹈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前身系2000年7月成立的广州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专业。学院目前在编专业教师64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5人,在站博士后6人,具有博士学位28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1人,博士后合作导师6人,“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1人,“两团”特聘教师15人。
学院设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及音乐舞蹈教育研究所、艺术人类学研究所、倪惠英艺术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与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州市艺术学校开展共建,并建设广州外国语学院等多个教育实习基地,通过“院团结合”、校企协作、实践育人,大力提升了学生的教学与艺术实践水平。
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声乐、器乐)和舞蹈编导(编导、国标舞编导)两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为广东省首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现有音乐舞蹈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点、艺术硕士专业型硕士学位点,形成了“本科-硕士”的办学架构。近年来,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9年软科排名全国位列前20%。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2项,省级项目60余项。在全国各类音乐刊物上发表论文和作品300余篇(件),出版专著、教材30多部,曾获中国国际合唱节金奖、岭南舞蹈大赛金奖、广东省器乐大赛一等奖以及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各类竞赛或展演中获奖500余项。
一、合作导师简介与研究方向
罗洪,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院长,广州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主任,声乐教授,声乐教育家,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男低音歌唱家,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广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常务副主席。
研究方向:声乐表演与教学
1986年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曾在星海音乐学院任教30余年,2006年获星海音乐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2007年获“广东流行音乐三十周年杰出音乐人奖”;2009年主持《流行音乐演唱》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流行音乐演唱: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教学教改成果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2012年获“广东省流行音乐三十五周年教学杰出贡献奖”。曾主持广东省省级课题研究6项,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论著教材3部,获国家级学术论文优秀奖6项,发行个人CD、DVD专辑5张。培养了众多优秀声乐人才、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如:高林生、海明威、周笔畅、东山少爷、刘惜君、俞灏明、赵鹏等。
导师组成员:王洪涛副教授、姚佑南副教授、喻晓雯副教授、王颖副教授、常诚博士
刘瑾,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广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美育专家、广州大学教学名师。2000、2006年于上海音乐学院分别获硕士、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音乐教育、音乐美学。
出版专著《中国现当代音乐课程问题史论》《生态美学视域中的广东音乐》《岭南音乐舞蹈发展研究》、教材《案例式音乐美学教程》,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项目“城市文化空间中的粤乐发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生态美学视域中的广东音乐”、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面向中小学音乐课改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实践与研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带你听懂中国传统音乐”(慕课)、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音乐”。
导师组成员:祝晨光副教授、韩若晨博士
佟树声,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兼舞蹈系主任,国家一级演员、硕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国际金奖获得者;原广州芭蕾舞团副团长、广州芭蕾舞团建团首席主要演员;广东省舞蹈家协会理事,广州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研究方向:舞蹈表演及教育、舞蹈编导
曾连任第九届、第十届中国文华艺术院校“桃李杯舞蹈大赛”评委,并多次获得“园丁奖”;荣获广州市首届文艺特等奖、一等奖;广州市二等功、三等功;广州文艺奖一等奖、二等奖。近年以来,获广州大学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广州大学本科优秀课堂教学奖一等奖、“2019年广州大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艺术与审美系列课程教研室”主要成员,主持多项科研项目,指导学生在各类专业比赛、展演中取得佳绩。
曾主演大型芭蕾舞剧《天鹅湖》、《安娜•卡列尼娜》、《茶花女》、《罗密欧与朱丽叶》、《吉赛尔》、《胡桃夹子》、《梅兰芳》、《图兰多》、《舞姬》、《唐·吉可德》、《睡美人》等大型芭蕾舞剧,并成功举办《佟树声芭蕾舞专场晚会》,并出版个人专辑《树声·舞语·我心飞扬》。
导师组成员:彭有庆博士、祝凡淇博士、王志刚讲师(博士在读)
黄颖仪,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表演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器乐表演与教学研究方向学科带头人,广府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研究方向:器乐表演教学研究、中西器乐演奏艺术及名家研究、音乐教育
出版专著《岭南音乐——粤乐·潮乐·汉乐导论》《岭南音乐家研究》《二胡演奏技巧与理论研究》等,在《中国音乐》《人民音乐》《音乐创作》《艺术百家》《黄钟》《音乐探索》等中文核心、CSSCI及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及作品近三十篇。主持科研课题多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粤剧表演艺术家口述史录与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历史文化项目“当代岭南音乐名家演奏艺术及作品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岭南传统音乐系列课程的开发与实践”、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广东省广东音乐高雅艺术进校园项目等。出版个人独奏专辑2张。所执教的学生多次获国家级、省级各类器乐比赛大奖。近年来荣获“教学优秀成果奖”“广东省优秀指导教师奖”“广州大学师德标兵”等。黄颖仪艺术简介被载入《中国音乐家名录》。
导师组成员:唐馨副教授、刘惠明副教授、郞逸峰博士、唐颖博士
刘富琳,现任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1999年就读于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获博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14年广州大学人才引进工作至今。1998年获日本国际交流基金、2004—2006年获日本学术振兴会奖学金留学日本。承担国家、省部级及中日合作课题多项,出版著作、教材多部,发表论文数十篇,现为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理事、日本冲绳文化协会会员。
研究方向: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中日音乐比较研究、东南亚华人音乐研究。
导师组成员:屠金梅博士
董波,现任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三级教授,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艺术人类学研究所所长。
研究方向:艺术人类学,音乐人类学,音乐教育。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中国傩戏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
科研专著3部:《“呼图克沁”——蒙古族村落仪式表演》、《文化变迁与蒙古族仪式戏剧:“呼图克沁”的艺术人类学研究》、《官方与民间:蒙古族敖包祭祀仪式音声的研究》;已完成的(参与及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2项;科研论文70多篇,科研论文获奖25项。
代表成果:主持201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地区蒙传和汉传佛教仪式诵经音乐跨文化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6BZJ018;主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戏曲史(内蒙古卷)》(批准号19ZD08)的子课题;主持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艺术学学科(青年基金项目)《蒙古族传统民间艺术“呼图克沁”》;《“呼图克沁”称谓考辨》[J].中国音乐学(2006);《内蒙古大学生对“蒙古族长调”认同态度的调查》[J].民族教育研究(2008);《多元文化视野下民族地区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中的文化选择》[J].民族教育研究(2010)
蒙古族敖包信仰仪式中萨满教与佛教文化交融现状的根源探析》[J].世界宗教研究(2018)。
导师组成员:潘妍娜副教授、张艳博士、屠金梅博士
二、招收类型
(一)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首个聘期(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优秀的,留校任教,进入第二个聘期(3年),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
(二)计划内博士后,聘期2年。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招聘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 35 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在站期间待遇
(一)薪酬福利
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如未享受学校住房,按2000元/月(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五、出站留校
(一)师资博士后首个聘期(2年)出站考核优秀的,聘全职特聘讲师/副教授,签订3年聘用合同。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当年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按规定出站,不进入第二个聘期。
(二)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结果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六、出站留穗留粤后续资助
(一)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
(二)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三)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七、申请方式
本招聘常年招收,申请人可随时联系合作导师提出申请。应届博士生应保证能够在申请当年毕业,如未能按期取得学位证,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申请人可将简历发至ywxyrc@gzhu.edu.cn(邮件主题:本人名字+合作导师名字+毕业学校+研究方向),由学院直接接收并转发给相关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同意招收后,将广州大学博士后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交至招收单位(导师所在二级单位)审核。进站申请有关程序及材料要求:http://rsc.gzhu.edu.cn/info/1053/2230.htm(链接附件含各招收单位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学校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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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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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6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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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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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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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6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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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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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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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6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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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