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有关高校:
为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推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工作开展,定于2011年6月2日至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材教学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6月2-4日(2日下午报到,4日下午离会)。
二、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各试点学校和非试点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院系《乐理与视唱练耳》任课教师或学科负责人1人参加(参会回执见附件)。
与会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罗晶,电话:Ol0-66097189。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柴世敏,电话:020-39366685,手机:18924021773。
注:请于5月15日前将本回执发送邮件至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会务组电子邮箱:yaxianchen138@163.com和shiminchai@126.com,联系人:柴世敏,电话:020-39366685,1892402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