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音乐学《乐理与视唱练耳》教材教学研讨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2    浏览次数:

教体艺司便函〔2011〕2号

关于举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

专业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教材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有关高校:

为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推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工作开展,定于2011年6月2日至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材教学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6月2-4日(2日下午报到,4日下午离会)。

二、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三、会议内容

1.分析教材重点、难点,研讨教材使用方法;

2.交流、研讨教材的使用经验、意见和建议。

四、与会人员及要求

各试点学校和非试点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院系《乐理与视唱练耳》任课教师或学科负责人1人参加(参会回执见附件)。

与会人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罗晶,电话:Ol0-66097189。

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柴世敏,电话:020-39366685,手机:18924021773。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

《乐理与视唱练耳》教材教学研讨会参会回执

姓 名

性别

民族

电子邮箱

单 位

职务(职称)

手 机

注:请于5月15日前将本回执发送邮件至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会务组电子邮箱:yaxianchen138@163.com和shiminchai@126.com,联系人:柴世敏,电话:020-39366685,1892402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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